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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在打包清理東西時,發現到我當年第一次來蒙特婁找房子用的地圖,我當時是把蒙特婁整個downtown地帶走過一圈,才找到我後來住的公寓.我是從圖片中OLD MONTREAL的M開始,往西走到CENTRE-VILLE的最後一個字母E,雖然兩點的東西直線距離只有約3.5公里,但是我是進到每一個巷子裡東看西看後,再走回大馬路往西走,中間還有往山上走看山上的公寓,到達最西點後,又往東走回麥基爾(中心點)跟當時的會長約吃飯,所以我認為我實際走的距離應該有超過這個距離的2倍以上,當時穿的鞋子只是普通的休閒鞋,並不是很適合走遠路,而我是一天之內走完看完,後來回旅館就發現腳底都磨破皮了....隔天走路去簽約都有點行動不便....
事隔許久,要離開蒙特婁了,看到這份地圖,還真讓人有點百感交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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