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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個有趣的新聞,就是加拿大最近公布了一項新的人口統計資料,發現近年來Visible Monority的比率攀升地相當快。什麼是Visible Minority (VM)呢?這個名詞有可能只存在於北美,雖然有些時候會有所爭議,但他的一般定義是泛指說「由外觀可以辨識,非白種高加索人的人」,所以所有的有色人種,及中東地區或部分拉丁美洲看起來白白的,但是不具有高加索人特徵(就是五官深邃高鼻子大眼睛等等)的人都可以算是VM。

會有這個名詞的產生,當然也只是一種文化下的產物,簡單來講,就是種族歧視的存在,使得過去非白人在北美(當然,墨西哥不在此例)生活一直都不是很快樂,但是為了要瞭解「膚色」對生活的影響,就有人發明了這個名詞,以便藉由瞭解VM在一個城市或公司所佔有的比例,以此來瞭解「種族歧視」所帶來的影響,或是一個城市一個公司對「非白人」(即非社會主流的人)的接受度(或是一個非白人對這個城市或公司的接受度),所以預設的條件都是「白人佔絕大多數」。VM所代表的意義,不過就是一種指標。

而最新的加拿大資料顯示,雖然全國的VM比例依舊只有16.2%,看起來並不算太高,但是若是看城市的分佈時,就很不一樣了,像多倫多的VM可以高達42.9%,在這種情況下,VM就已經不VM了,而且有些城市VM竟然還比非VM來得多!這就相當有趣了,當所謂VM的人數比非VM的人數多時,到底誰才是VM呢?雖然身為一個「VM」,看到這種結果還是會有一種莫名的快感,不過儘管在人數上有所突破,但實際上的影響力還是有差的,仔細看看政府高層,或是公司裡高層主管是什麼膚色就可窺知一二,這種根深蒂固長久以來的影響和狀況,是不會那麼快就被改變的,這也是為何很多人在北美其實也可以有不錯的發展,但是就是因為這種無型的牆,而決定回台灣發展。

今天是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遇刺40週年,所以OBAMA(現在民主黨和希拉蕊互拼年底總統參選人的黑皮膚的人)又再度被提及,就有人要全體黑人同胞們,「黑人支持黑人」之類的。這學期有上一門課,上課時老師討論到美國總統大選的議題,就問大家覺得誰最後會當選,大家都覺得還是麥侃(另外一個黨,共和黨,也是布希的黨的參選人)的機會比較大,因為大部分的美國人其實還是很保守的,他們可能沒有辦法接受一個黑人或是女人當總統,姑且不管這個預測準不準,「種族歧視」其實是美國一個很大的問題,雖然他們真的花了很大的心思想要改變,立下了種種法案要保護VM,但是到底真正心裡在想什麼呢?沒有人可以說得清楚。除此之外,老師還有提到一個有趣的問題;「為何OBAMA是『黑人』?」

OBAMA是黑皮膚沒錯,但是他其實是混血,爸爸是肯亞黑人,媽媽是美國白人,他只是剛好長成黑色而已,而他也懂得利用的「弱勢的優勢」,強調自己是「黑人」,以增加黑人的選票。雖然老師很懷疑這樣的歸類,但就我個人的瞭解,這就是美國人的歸類。他們真的純粹只用膚色來區分,不會在乎你真正的背景,一旦外表長得不白,自然就落入了「弱勢族群」的範圍,曾經有看過HISTORY頻道的一個節目,是講中國人在美國的發展史,其中一段講到由於中國人的外表,使得很多ABC即便在美國出生長大,講一口完全美式的英文,和有完全美式的思考模式,他們還是會被一般美國人以「外國人」來對待,有不少人還被誇讚「英文講得真好」(廢話!),即便他們所作所為和其他美國人沒兩樣,其他美國人談論到這些ABC時,還是會說:「這些亞洲人都.....」。還有一個例子更明顯,有一對兄妹,爸爸是美國人,媽媽是中國人,這一對兄妹就剛好一個是長亞洲人長相,一個就是一般白種人長相,在節目裡,他們就透露出他們從小到大在外面受到的對待是有多麼的不一樣。你的外表幾乎決定了「別人應該要如何看你」,而且還很難改變,這是一件相當深沈的包袱,也是「歧視」的最隱性的表徵,因為「歧視」不過就是一種「先入為主而不自知的成見」,即便他們並沒有真的對你比較糟。所以即便不管OBAMA基因上到底是黑人佔的比例較高還是白人的比例較高,在美國這種特別的文化和歷史環境下,他稱自己是黑人,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再回到原來的話題,整體而言,我當然覺得VM比例高,表示這個社會夠多元,在這種環境下生活,才比較能夠學習如何接受和認識不同的文化,而且沒有人是絕對多數,可以避免「多數的暴力」,應該會是件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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