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次西進的重頭戲非買房莫屬, 畢竟搬家只是去執行一個計畫, 有魄力就行, 賣房需要多一些東西, 但是史提芬說得好, 沒有賣不掉的房子, 只有賣不掉的價錢, 若真得很需要賣掉, 價錢調低基本上都可以賣掉. 但買房就不同了, 它需要我個人付出的部分並不多(除了錢之外), 並不需要去執行甚麼東西, 聽起來輕鬆, 但是成功與否有很大一部分決定在老天爺手中. 假如我想買的區域沒有人賣房, 那就算我手頭再充裕也沒用, 沒有就是沒有, 就算有人賣, 也不見得會是我們想要的房子, 所以才說很大部分靠緣分和運氣, 必須要有人在你打算買房的那一段時間內, 把你會有興趣買的房拿出來賣, 同時還得確保你搶得贏人家才行. 所以買房成功與否, 變數非常大.

我們深知箇中道理, 所以其實我們最先開始準備的就是買房, 從認識區域開始再逐漸縮小, 三四月開始緊盯 realtor.ca , 讓自己了解有興趣區域的房價, 同時也物色溫哥華的房仲, 並跟他們一一虛擬面談確保是可以合作的對象, 也可藉由面談更進一步了解有興趣的區域. 根據所收集的資料和從其他人那裏得來的感想, 大概五月初就差不多確定想要找的小區域了, 由於僅僅靠網路資訊而從未到訪過那些區域, 若要就此鎖定並要房仲幫忙遠端看房感覺還是有點冒險, 於是五月中硬是挑了一個周末舉家飛來溫哥華熟悉區域, 順便跟房仲會面和約看一些房子, 開車到我們有興趣的區域每條巷道都繞, 實際體會鄰里給人的感覺, 我們覺得這很重要, 因為我們發現有些時候即便 Google Street View 上看起來還好, 實際在現場時反而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怪, 或是Google Street View 上看起來是溫馨小區, 但到現場才發現因為附近有高速公路而超吵之類的, 所以即便書面資料看起來都合格, 最後還是要親自拜訪一趟才能定案.

五月份來的時候其實看不到幾間房, 主要是因為根本就沒有甚麼房子在市場上, 我們基本上是硬選幾間來看, 目的比較像是藉此跟房仲見到面,可以進一步的互動了解彼此的模式. 而五月份之行更重要的地方是在親自體驗各個區域, 並鎖定最後感興趣的區域. 不過從三四月以來一直在觀察區域房市, 我們發現拿出來賣的房子實在太少了, 我也去查了一下一些統計數字, 我們要買的區域存貨率超低(所有在市場上房屋數/最近一個月房屋成交數), 大概頂多兩個月, 而一個比較健康的市場,大概是六個月左右. 這低存貨率似乎是大溫哥華區的特色, 並不僅於我們有興趣的區域, 難怪溫哥華的房價長年佔據加拿大房價第一名, 無論政府出甚麼政策都沒用, 因為是根本的供需太不平衡.正因為如此, 我覺得若要被動地等,還真不曉得要等多久才會有我們有興趣的房子出來, 要是不趕時間就算了, 可是我們的目標是要讓親戚丁九月念溫哥華的小學, 考慮買屋成交和交屋中間的時間差, 以及交屋後可能需要的房屋整理,到真正可以住進去其實還有好一段時間, 所以我們剩下的時間其實並不多.

所以我決定要主動出擊, 便請房仲在我們有興趣的小區域,挨家挨戶地發傳單, 表示有買家有興趣買這個區域的房, 希望可以引起一些在觀望的屋主注意, 促使他們把房拿出來賣, 若是他們有興趣聯絡我們市場下賣房那就更好了. 我本來還有點擔心我們的房仲會不會不願意這樣做, 因為這讓他們要做的事情變多, 不是所有的房仲都懂主動出擊的價值, 好在她們完全沒問題, 願意配合, 在我們指定的街道每家送信宣傳. 時間過得很快, 一下子就到六月底我們再度來溫哥華的時候(也正是我們賣房的時候), 市場依舊沒有甚麼動靜, 沒甚麼房子可以看, 不過這時房仲突然告訴我們說之前投傳單有了一些成效, 有一個屋主主動聯絡他們有興趣賣房, 而且其實屋主更之前就已經寫信給他們了, 但是因為屋主的電子郵件顯示名稱有一些亂碼, 然後信件被自動轉到垃圾信件區, 所以他們一直都沒注意到, 是屋主(之後稱賣家)再度寫信跟他們確認時才發現. 這的確是令人興奮的消息, 雖然是我主動提出發信的主意, 但我知道這沒法抱太大的期望, 比較像是姑且一試的心態 , 誰知竟然真得有回應!

經由房仲約看房後, 是賣家親自為我們介紹房子, 在看房之前房仲並沒有甚麼屋主的資訊, 遠遠見到賣家後發現賣家是亞洲人, 而且應該是華人, 走近看到賣家穿的拖鞋後, 我直覺上覺得她們可能是台灣人, 後來在交談過程中確認他們的確也是台灣人, 這裡果然不少台灣人, 竟然連看房都可以碰到, 之前在多倫多這麼久都沒遇到過幾個! 屋齡雖然比我們舊家還年輕,但也過了而立之年, 內部絕大多數都是當初建房的原裝配備, 但是賣家保持得很好, 家電也都有更新過了, 雖然整體對我們而言, 有一大堆東西要換, 但是只要先做一些小工程後,就可以先住進去之後再慢慢整理更新, 而且地點正是我們想要的, 所以看完後馬上跟房仲表達我們很有興趣,請賣家出價. 不過BC省在房仲代表買家/賣家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規定, 房仲不能同時代表買家和賣家, 而安省其實是只要簽一個文件確保買賣雙方都了解即可, 所以即便賣家是我們的房仲找到的, 我們房仲也不能直接跟賣家談, 必須要引介另外一個房仲代表賣家才行.

由於這個緣故, 加上賣家其實還沒有準備好, 感覺很多東西還沒想清楚, 所以過了好幾天才聽到賣家的回應, 賣家的開價超過市價至少兩成, 不只我們, 連我們的房仲也感到不可思議, 可見賣家並不清楚市場的狀況, 在這個所有人都預期房市降溫和下滑的情況下, 還敢出這個價錢. 由於要價實在超過市價太多, 即便房子我們很有興趣, 我們認為大概也沒有議價的意義, 連回價都沒有就直接略過, 之後幾天也沒有房子可以看, 時間到又再度回多倫多了, 好在自家房子有成功賣掉, 就專心處理賣房後的事宜. 時間不斷地在流逝, 很快七月過去要八月了, 我們還是依舊沒有看到新的房源, 八月初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房子出現在 realtor.ca 上, 原來那個台灣人賣家決定把房子拿到市場上賣了, 要價雖然比之前稍低,但還是比市價高了15%...雖然我還是感興趣, 但是我認為那個價錢賣不掉, 應該要讓賣家了解一下市場的狀況, 才有談判的空間, 所以按兵不動, 不過時間不等人的, 一下子就到了八月底, 我們就正式搬離安省登陸BC省, 這時那間房已經在市場上一個月了, 就請房仲去打聽一下確認還是沒有賣掉, 不過房仲告訴我們說之前有人出了賣家願意接受的價錢(據說離要價不遠), 不過最後銀行不願貸款給他們所以流標, 我猜十之八九就是要價太高, 銀行估值不到不肯貸款, 畢竟在這個高利率時代, 銀行會比平常更保守避風險. 有鑑於此, 我認為時機到了, 便出了市價去買, 並且配合賣家交屋的時間,也沒放任何條件. 這其實是非常好的offer, 我幾乎肯定除了我們的房仲外, 賣家的房仲也非常積極地說服賣家接受. 事實似乎也正是如此, 雖然賣家有回價, 但回價的價格只比我們的出價高了一點點, 也就是說他們願意接受低於要價15%(即便這是他們開價太高),雖然還是比我們想出的價格高, 但是至少還算是合理的範圍,比起原先的要價正常多了, 所以我們就成交啦! 

由於賣家想要比較早交屋, 所以成交後短時間內要辦好貸款保險水電和一些程序, 此外還是有找專業驗屋師來檢驗, 好在一切都順利而且屋子也沒發現甚麼大問題. 屋子交屋當天有種一塊大石放下的感覺, 不過看到我空空的銀行帳戶後, 還是會有些五味雜陳的感覺, 而房子還是需要做些最簡單的整修, 比如地板要換和油漆, 成交後也是一直在找合適的地板店和油漆工, 要帶著兩個一直在跑來跑去的小孩挑地板真得是件很有挑戰的事情, 好在還是有找到適合的人選, 工程也沒有太多的延誤, 得以如期順利完工入住. 在歷經三個月的AirBNB流浪生活後, 終於有家可以住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r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