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西進的重頭戲非買房莫屬, 畢竟搬家只是去執行一個計畫, 有魄力就行, 賣房需要多一些東西, 但是史提芬說得好, 沒有賣不掉的房子, 只有賣不掉的價錢, 若真得很需要賣掉, 價錢調低基本上都可以賣掉. 但買房就不同了, 它需要我個人付出的部分並不多(除了錢之外), 並不需要去執行甚麼東西, 聽起來輕鬆, 但是成功與否有很大一部分決定在老天爺手中. 假如我想買的區域沒有人賣房, 那就算我手頭再充裕也沒用, 沒有就是沒有, 就算有人賣, 也不見得會是我們想要的房子, 所以才說很大部分靠緣分和運氣, 必須要有人在你打算買房的那一段時間內, 把你會有興趣買的房拿出來賣, 同時還得確保你搶得贏人家才行. 所以買房成功與否, 變數非常大.
我們深知箇中道理, 所以其實我們最先開始準備的就是買房, 從認識區域開始再逐漸縮小, 三四月開始緊盯 realtor.ca , 讓自己了解有興趣區域的房價, 同時也物色溫哥華的房仲, 並跟他們一一虛擬面談確保是可以合作的對象, 也可藉由面談更進一步了解有興趣的區域. 根據所收集的資料和從其他人那裏得來的感想, 大概五月初就差不多確定想要找的小區域了, 由於僅僅靠網路資訊而從未到訪過那些區域, 若要就此鎖定並要房仲幫忙遠端看房感覺還是有點冒險, 於是五月中硬是挑了一個周末舉家飛來溫哥華熟悉區域, 順便跟房仲會面和約看一些房子, 開車到我們有興趣的區域每條巷道都繞, 實際體會鄰里給人的感覺, 我們覺得這很重要, 因為我們發現有些時候即便 Google Street View 上看起來還好, 實際在現場時反而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怪, 或是Google Street View 上看起來是溫馨小區, 但到現場才發現因為附近有高速公路而超吵之類的, 所以即便書面資料看起來都合格, 最後還是要親自拜訪一趟才能定案.
五月份來的時候其實看不到幾間房, 主要是因為根本就沒有甚麼房子在市場上, 我們基本上是硬選幾間來看, 目的比較像是藉此跟房仲見到面,可以進一步的互動了解彼此的模式. 而五月份之行更重要的地方是在親自體驗各個區域, 並鎖定最後感興趣的區域. 不過從三四月以來一直在觀察區域房市, 我們發現拿出來賣的房子實在太少了, 我也去查了一下一些統計數字, 我們要買的區域存貨率超低(所有在市場上房屋數/最近一個月房屋成交數), 大概頂多兩個月, 而一個比較健康的市場,大概是六個月左右. 這低存貨率似乎是大溫哥華區的特色, 並不僅於我們有興趣的區域, 難怪溫哥華的房價長年佔據加拿大房價第一名, 無論政府出甚麼政策都沒用, 因為是根本的供需太不平衡.正因為如此, 我覺得若要被動地等,還真不曉得要等多久才會有我們有興趣的房子出來, 要是不趕時間就算了, 可是我們的目標是要讓親戚丁九月念溫哥華的小學, 考慮買屋成交和交屋中間的時間差, 以及交屋後可能需要的房屋整理,到真正可以住進去其實還有好一段時間, 所以我們剩下的時間其實並不多.
所以我決定要主動出擊, 便請房仲在我們有興趣的小區域,挨家挨戶地發傳單, 表示有買家有興趣買這個區域的房, 希望可以引起一些在觀望的屋主注意, 促使他們把房拿出來賣, 若是他們有興趣聯絡我們市場下賣房那就更好了. 我本來還有點擔心我們的房仲會不會不願意這樣做, 因為這讓他們要做的事情變多, 不是所有的房仲都懂主動出擊的價值, 好在她們完全沒問題, 願意配合, 在我們指定的街道每家送信宣傳. 時間過得很快, 一下子就到六月底我們再度來溫哥華的時候(也正是我們賣房的時候), 市場依舊沒有甚麼動靜, 沒甚麼房子可以看, 不過這時房仲突然告訴我們說之前投傳單有了一些成效, 有一個屋主主動聯絡他們有興趣賣房, 而且其實屋主更之前就已經寫信給他們了, 但是因為屋主的電子郵件顯示名稱有一些亂碼, 然後信件被自動轉到垃圾信件區, 所以他們一直都沒注意到, 是屋主(之後稱賣家)再度寫信跟他們確認時才發現. 這的確是令人興奮的消息, 雖然是我主動提出發信的主意, 但我知道這沒法抱太大的期望, 比較像是姑且一試的心態 , 誰知竟然真得有回應!
經由房仲約看房後, 是賣家親自為我們介紹房子, 在看房之前房仲並沒有甚麼屋主的資訊, 遠遠見到賣家後發現賣家是亞洲人, 而且應該是華人, 走近看到賣家穿的拖鞋後, 我直覺上覺得她們可能是台灣人, 後來在交談過程中確認他們的確也是台灣人, 這裡果然不少台灣人, 竟然連看房都可以碰到, 之前在多倫多這麼久都沒遇到過幾個! 屋齡雖然比我們舊家還年輕,但也過了而立之年, 內部絕大多數都是當初建房的原裝配備, 但是賣家保持得很好, 家電也都有更新過了, 雖然整體對我們而言, 有一大堆東西要換, 但是只要先做一些小工程後,就可以先住進去之後再慢慢整理更新, 而且地點正是我們想要的, 所以看完後馬上跟房仲表達我們很有興趣,請賣家出價. 不過BC省在房仲代表買家/賣家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規定, 房仲不能同時代表買家和賣家, 而安省其實是只要簽一個文件確保買賣雙方都了解即可, 所以即便賣家是我們的房仲找到的, 我們房仲也不能直接跟賣家談, 必須要引介另外一個房仲代表賣家才行.
由於這個緣故, 加上賣家其實還沒有準備好, 感覺很多東西還沒想清楚, 所以過了好幾天才聽到賣家的回應, 賣家的開價超過市價至少兩成, 不只我們, 連我們的房仲也感到不可思議, 可見賣家並不清楚市場的狀況, 在這個所有人都預期房市降溫和下滑的情況下, 還敢出這個價錢. 由於要價實在超過市價太多, 即便房子我們很有興趣, 我們認為大概也沒有議價的意義, 連回價都沒有就直接略過, 之後幾天也沒有房子可以看, 時間到又再度回多倫多了, 好在自家房子有成功賣掉, 就專心處理賣房後的事宜. 時間不斷地在流逝, 很快七月過去要八月了, 我們還是依舊沒有看到新的房源, 八月初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房子出現在 realtor.ca 上, 原來那個台灣人賣家決定把房子拿到市場上賣了, 要價雖然比之前稍低,但還是比市價高了15%...雖然我還是感興趣, 但是我認為那個價錢賣不掉, 應該要讓賣家了解一下市場的狀況, 才有談判的空間, 所以按兵不動, 不過時間不等人的, 一下子就到了八月底, 我們就正式搬離安省登陸BC省, 這時那間房已經在市場上一個月了, 就請房仲去打聽一下確認還是沒有賣掉, 不過房仲告訴我們說之前有人出了賣家願意接受的價錢(據說離要價不遠), 不過最後銀行不願貸款給他們所以流標, 我猜十之八九就是要價太高, 銀行估值不到不肯貸款, 畢竟在這個高利率時代, 銀行會比平常更保守避風險. 有鑑於此, 我認為時機到了, 便出了市價去買, 並且配合賣家交屋的時間,也沒放任何條件. 這其實是非常好的offer, 我幾乎肯定除了我們的房仲外, 賣家的房仲也非常積極地說服賣家接受. 事實似乎也正是如此, 雖然賣家有回價, 但回價的價格只比我們的出價高了一點點, 也就是說他們願意接受低於要價15%(即便這是他們開價太高),雖然還是比我們想出的價格高, 但是至少還算是合理的範圍,比起原先的要價正常多了, 所以我們就成交啦!
由於賣家想要比較早交屋, 所以成交後短時間內要辦好貸款保險水電和一些程序, 此外還是有找專業驗屋師來檢驗, 好在一切都順利而且屋子也沒發現甚麼大問題. 屋子交屋當天有種一塊大石放下的感覺, 不過看到我空空的銀行帳戶後, 還是會有些五味雜陳的感覺, 而房子還是需要做些最簡單的整修, 比如地板要換和油漆, 成交後也是一直在找合適的地板店和油漆工, 要帶著兩個一直在跑來跑去的小孩挑地板真得是件很有挑戰的事情, 好在還是有找到適合的人選, 工程也沒有太多的延誤, 得以如期順利完工入住. 在歷經三個月的AirBNB流浪生活後, 終於有家可以住了!!